[卫生法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患者一方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期限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发生人身损害之日起
2007-5-17 14:46:49
原题:
[卫生法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患者一方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期限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发生人身损害之日起?
选项:
A.15日内
B.3个月内
C.6个月内
D.1年内
E.2年内
答案:
D
解析:
[考点]医疗事故争议申请行政处理的期限
[分析]参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l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相关内容
 ·[卫生法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中属于二级医疗事故的是 [2007-5-17]
 ·[卫生法规]下列情形中,属于医疗事故的是 [2007-5-17]
 ·[卫生法规]医疗事故构成要件中所说的危害结果不包括 [2007-5-17]
 ·[卫生法规]某县(省直接管辖)县医院发生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负责首次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组织应当是 [2007-5-17]
 ·[卫生法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患双方对患者的死因有异议时,应在患者死亡后多长时间之内进行尸检,如具备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多长时间 [2007-5-17]